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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 4706.59-2008 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口腔衛生器具的特殊要求

        • 發表時間:2023-02-18
        • 來源:共立消防
        • 人氣:

        1 范圍

              GB 4706.1-2005的該章由下述內容代替。

              本部分涉及額定電壓不超過250V的家用和類似用途的電口腔衛生器具的安全。

              注101:本部分所包括的器具的例子:

              ——口腔沖洗器;

              ——牙刷。

              就實際情況而言,本部分所涉及的各種器具存在的普通危險,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圍環境中所有的人可能會遇到的。然而,一般說來本部分并未涉及:

              ——無人照看的幼兒或殘疾人使用器具時的危險;

              ——幼兒玩耍器具的情況。

              注102:注意下述情況:

              ——對于打算用在車輛、船舶或航空器上的器具,可能需要附加要求;

              ——在許多國家,附加要求由國家衛生保健部門、國家勞動保護部門和類似部門來規定。

              注103:本部分不適用于醫用器具(IEC 6060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GB 4706.1-2005的該章適用。

        3 定義

              GB 4706.1-2005的該章除下述內容外均適用:

        3.1.9 代替:

              正常工作 normal operation

              器具在下述條件下進行的工作:

              口腔沖洗器在容器裝有溫度約45℃的水且達到使用說明書規定的水位下工作。如使用說明書中沒有規定,則容器裝有最大限度的水。

              其他器具在沒有負載下工作。

        4 一般要求

              GB 4706.1-2005的該章適用。

        5 試驗的一般條件

              GB 4706.1-2005的該章適用。

        6 分類

              GB 4706.1-2005的該章除下述內容外均適用。

        6.1 修改:

              器具應是Ⅱ類或Ⅲ類。

        6.2 增加:

              II類器具應至少為IPX7,然而預期被固定的部件以及利用插銷插入插座的變壓器應至少為IPX4。Ⅲ類器具應至少為IPX4。然而,如果額定電壓不超過24V,它們可以是IPXO。

        7 標志和說明

              GB 4706.1-2005的該章除下述內容外均適用。

        7.12.1 增加:

              安裝說明書應說明,必須安裝需要固定的部件,以免它們掉入水中;但具有IPX7結構的部件除外。

        8 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

              GB 4706.1-2005的該章適用。

        9 電動器具的啟動

              GB 4706.1-2005的該章不適用。

        10 輸入功率和電流

              GB 4706.1-2005的該章適用。

        11 發熱

              GB 4706.1-2005的該章除下述內容外均適用。

        11.7 代替:

              器具工作5個循環,每個循環包括3min的運轉時間和1min的停歇時間。在停歇期間,口腔沖洗器的容器重新注水。

              注101:在運轉期間,如果容器變空了,則可重新注水,并繼續試驗。

        12 空章

        13 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

              GB 4706.1-2005的該章適用。

        14 瞬態過電壓

              GB 4706.1-2005的該章適用。

        15 耐潮濕

              GB 4706.1-2005的該章適用。

        16 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

              GB 4706.1-2005的該章適用。

        17 變壓器和相關電路的過載保護

              GB 4706.1-2005的該章適用。

        18 耐久性

              GB 4706.1-2005的該章不適用。

        19 非正常工作

              GB 4706.1-2005的該章除下述內容外均適用。

        19.1 增加:

              Ⅱ類口腔沖洗器還要經受19.101的試驗。

        19.2 增加:

              在容器中沒有水的條件下進行該試驗。

        19.101 將器具外殼內的軟管在最不利位置處刺破。橡膠軟管用直徑為0.8mm的針刺破。熱塑性軟管用直徑為0.5mm的加熱的針刺破。仔細操作不要將孔擴大。

              注:當重新裝配器具時,可以使用密封劑如硅橡膠,以保證結合處不漏水。

              器具按第11章規定工作,但要裝入1%NaCl水溶液。在工作的最后一個循環期間,通過堵塞出水口來增加軟管中的水壓以便達到可能的最大壓力。然后將水壓減小到正常數值。

              在一個絕緣材料制成的器皿中注入鹽水溶液,將器具的手持部分浸沒在鹽水溶液中,浸沒深度約為100mm。在不限制水流動的條件下,器具工作至容器排空后30s。試驗期間,按13.2的規定測量泄漏電流。在電源任一極和置于溶液中的一個矩形不銹鋼電極之間測量泄漏電流,矩形的尺寸約為50mmx250mm。

              泄漏電流應不超過0.5mA。

        20 穩定性和機械危險

              GB 4706.1-2005的該章適用。

        21 機械強度

              GB 4706.1-2005的該章適用。

        22 結構

              GB 4706.1-2005的該章除下述內容外均適用。

        22.36 增加:

              手持部分應為Ⅲ類結構,且工作電壓不超過24V。

        22.101 Ⅱ類器具的結構應保證預期被固定的部件能夠可靠地固定,但防水等級至少為IPX7的Ⅱ類器具除外。

              是否符合,通過視檢檢查

              注:鎖眼槽、鉤子及類似裝置,如果沒有進一步的措施防止器具意外地從支撐物上脫出,則它們不被認為是可靠固定器具的足夠措施。

        23 內部布線

              GB 4706.1-2005的該章適用。

        24 元件

              GB 4706.1-2005的該章適用。

        25 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

              GB 4706.1-2005的該章除下述內容外均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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